发布人:科技文化处 发布日期:2018-08-01 文件号:豫财科〔2018〕106号
有关省辖市财政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18年中央财政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科教〔2018〕35号)和《河南省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豫财科〔2017〕77号),现下达你市(单位)2018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预算 万元(列2018年“2060599-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支出功能科目,具体项目见附件)。
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81号)规定,合理安排,专款专用;属于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支出项目,要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本地区(单位)科技主管部门应加强项目管理,督促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并按要求定期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报告。有关市科技局、财政局和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组织实施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附件:2018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预算表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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