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科技文化处 发布日期:2019-03-14 文件号:豫财科〔2019〕13号
许昌、漯河、南阳、济源市财政局,省科技厅、省农科院: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预〔2019〕16号),为做好2018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以下简称绩效自评),请各主管部门认真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结合在“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填报的项目内容,填写汇总《2018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1),撰写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及有关附件材料,于2019年3月31日前,报送至省财政厅。电子版发至邮箱:hnczkjwhc@126.com。
本次绩效自评结果将作为中央和省级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各主管部门要认真督促整改。
材料报送地址:郑州市经三路25号河南省财政厅科技文化处
联系人:王庆杰 0371-65808626
附件:1.2018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表1- 2)
2.2018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提纲)
201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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