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9-12-13 文件号:豫财科〔2019〕100号
许昌市、漯河市、南阳市、济源示范区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19〕166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预拨2020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的函》(豫科资〔2019〕11号),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市(县)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待考核结果确定后,省财政将再次核定各地预算,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据实调整。
各市县收入列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科目,支出列“2060599-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科目,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按照具体支出用向列入相应科目。请有关市县加强资金管理,专款专用,并按照《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和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附件: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预算表
2019年12月13日
重要提示
按照省政府政务信息系统整合要求,省财政科技经费管理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与河南政务服务网统一用户认证平台对接。申请人/申请单位在河南政务服务网注册个人账户/法人账户并实名认证后,才能登录云平台,原个人和单位承担财政经费数据在登录云平台后将自动关联绑定。其他管理员仍使用云平台原账户登录。
联系我们
技术支持qq群:
一群: 219896101
二群: 56495612
三群: 335408062(已满)
四群: 271905840(已满)
@2013 版权所有: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平台版本:V1.54 承办:河南省科研平台服务中心